栖凤阁论坛(全国信息),百花楼论坛全国,五一风流论坛全国唯一官网查询,一楼一凤论坛的最新消息今天

管理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05月19日 23:29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办学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制度,以规范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和人员构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原则上由学院教授构成,总数为奇数。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和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二、工作职责

(一)审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审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推荐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确定本单位重点学科的申请、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

(三)审议学院研究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荐研究生导师人选,确定研究生所用教材建设方案。

(四)审议学院科研工作规划,确定学院重点科研方向、重大科研项目选题、重点实验室建设、基地建设申请、科研奖励政策和重大学术交流事宜,推荐学院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奖项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

(五)审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审议学院教师业务考核标准、办法,确定考核结果,审议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办法,确定学院教师职务晋升的初步人选;推荐学院引进教师、科研人员的初步人选。

(六)讨论学院院长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的其他学术性和专业性事宜。

(七)负责监督学院学术性和专业性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八)其他涉及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重要事宜。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每次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

(二)会前准备。教授委员会秘书将有关议题的材料于开会前两日送交各位委员,同时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各位委员应认真学习会议材料,作好开会准备。

(三)商议。教授委员会应对所评定的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讨论,并作出明确的决议。教授委员会秘书作好会议记录。

(四)表决。对评定的事项可通过协商一致决定,也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参会委员中三分之二赞成,表决有效。

四、纪律要求

(一)教授委员会应该认真按照学校教授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严谨、细致的原则。

(二)教授委员会议题如果涉及委员本人,本人必须回避。

(三)教授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必须向教授委员会主席请假,并推荐一位学院教授(或副教授)代替其行使委员权利,履行委员职责。

(四)教授委员会委员缺席达到三分之一者,不得开会;非经出席委员半数之同意,不得作出决议。

(五)教授委员会委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学院声誉或利益的,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决议,免除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

(六)教授委员会委员在教师年度考核中须达到合格以上,否则,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解除。

(七)教授委员会委员外出学习、进修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含半年)时,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暂时自行解除,待其重新返回工作岗位后,经教授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恢复其委员资格。

(八)教授委员会委员对所讨论的各项议题,要严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泄。对于因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以批评、警告及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决议免除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等处罚。

五、其它

本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